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源头预防作用,强化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甲烷管控要求,有效控制甲烷排放。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在煤炭开采、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畜禽养殖、生活垃圾填埋以及污水处理等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开展甲烷排放评价。进一步强化甲烷排放源头管控及过程控制,优化甲烷治理工艺技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鼓励实施新型甲烷高效利用与处理措施,开展示范工程建设,提高重点行业甲烷排放的控制能力和管理水平。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
(一)煤炭开采行业
1.核算甲烷排放量。参照《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第11部分:煤炭生产企业》(GB/T 32151.11-2018)预测建设项目甲烷排放量,所需的活动水平数据依据项目可研、设计等文件。国家或地方颁布新的甲烷排放核算方法标准后,从其规定。
2.强化甲烷管控措施。加强源头防控,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建设项目应配套建设地面抽采系统,做到“先抽后采,抽采达标和区域防突”’。建设项目甲烷排放、瓦斯综合利用和自行监测应符合《煤层气(煤矿瓦斯)排放标准(暂行)》(GB21522)要求。甲烷体积浓度大于等于8%的抽采瓦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进行综合利用。鼓励对甲烷体积浓度在8%以下的抽采瓦斯以及乏风瓦斯开展综合利用或实施减排示范工程。地方有更严要求的,从其规定。
(二)石油和天然气开采行业
1.核算甲烷排放量。参照《中国石油和天然气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发改办气候【2014】2920号)和《非常规油气开采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SY/T 7641-2021)预测建设项目甲烷排放量,所需的活动水平数据依据项目整体开发方案、设计等文件。国家或地方颁布新的甲烷排放核算方法标准后,从其规定。
2.强化甲烷管控措施。开展建设项目全工艺流程甲烷排放与过程管控,鼓励开展回收利用。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平台及终端的挥发性有机物、甲烷排放及自行监测应符合《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GB39728)要求,地方排放标准有更严格要求的,从其规定。加强泄漏逃逸处置,落实油气采出、集输与处理全流程泄漏检测与修复计划。试油试气、油气层改造、油气集输处理排出气液尽量收集利用,减少直接排放,无回收利用条件的,应就地进行燃烧处置。减少火炬燃烧装置,确需设置的,应使用高效火炬燃烧。钻井作业应加强油气层井喷预防与控制,制定油气层井喷预防与控制应急预案。
(三)畜禽养殖行业
1.核算甲烷排放量。参照《畜禽养殖场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NY/T 4243-2022)预测建设项目甲烷排放量,所需的活动水平数据依据项目可研、设计等文件。国家或地方颁布新的甲烷排放核算方法标准后,从其规定。
2.强化甲烷管控措施。采用全株青贮等技术,合理使用基于植物提取物、益生菌等饲料添加剂和多功能营养舔砖等,提高饲养技术措施,改进畜禽饲养管理方式,实施精准饲喂,加强源头防控。鼓励采取干清粪方式。采取水泡粪工艺的应尽量缩短泡粪时间,提高清粪频次等方式强化过程控制。鼓励采取粪污密闭处理、气体收集利用或处理等技术,提高畜禽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水平。应采取粪污(含污水)全量收集还田利用、污水肥料化利用、粪便垫料回用、异位发酵床等模式处理利用畜禽粪污。应对粪污处置厌氧处理单元产生的甲烷进行回收利用,避免或减少直接排放。
(四)生活垃圾填埋
1.核算甲烷排放量。参照《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发改办气候〔2011】1041号)预测建设项目甲烷排放量,所需的活动水平数据依据项目可研、设计等文件。国家或地方颁布新的甲烷排放核算方法标准后,从其规定。
2.强化甲烷管控措施。建设项目甲烷排放和自行监测应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地方排放标准有更严格要求的,从其规定。采用好氧填埋等减少甲烷排放的工艺,设置填埋气体导排设施,根据填埋场规模、生活垃圾成分、产气速率、产气量和用途等确定填埋气体利用或处理措施,不具备填埋气体利用条件的建设项目,采用火炬燃烧、生物覆盖、生物滤池等方式处理填埋气。通过导气管道直接排放填埋气体时,导气管排放口的甲烷的体积分数不大于5%。导排的填埋气体原则上不得直接排放。导排和利用设施设置应符合《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GB50869)和《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气体收集处理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CJJ133)要求。鼓励对渗滤液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甲烷进行收集利用。
(五)污水处理厂
1.核算甲烷排放量。参照《污水处理厂低碳运行评价技术规范》(T/CAEPI 49-2022)预测建设项目甲烷排放量,所需的活动水平数据依据项目可研、设计等文件。国家或地方颁布新的甲烷排放核算方法标准后,从其规定。
2.强化甲烷管控措施。建设项目甲烷排放及自行监测应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地方排放标准有更严格要求的,从其规定。根据进水污染物种类及浓度选用合理的污水处理工艺,减少甲烷产生,加强源头防控力度。采用污泥厌氧消化工艺产生的沼气应综合利用并明确甲烷回收工艺和利用方式,无法综合利用的沼气不得直接排放,需燃烧后排放。
三、鼓励开展协同控制评价和示范工程建设
(六)协同控制评价。强化污染物排放协同控制,鼓励在具备条件的重点行业建设项目中开展协同控制评价。如石油和天然气开采、污水处理等行业建设项目评价甲烷与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效果,畜禽养殖和生活垃圾填埋等行业建设项目评价甲烷与氨等恶臭气体协同减排效果,提出减污降碳协同控制措施。
(七)示范工程建设。推动重点行业甲烷管控技术创新,鼓励开展甲烷源头控制、回收利用、转化等示范工程。鼓励煤炭开采、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畜禽养殖等建设项目因地制宜开展甲烷发电、供热、与其他工业企业耦合等回收利用示范工程,依托相关重大建设项目开展甲烷深度裂解制氢气、制炭黑、制油等回收转化示范工程。
四、组织实施
(一)统筹协调推进
生态环境部门要高度重视,将甲烷管控作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管理的重要内容,并与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节奏和力度保持一致,可结合本地实际出台政策规定,确保控排措施落地见效。
(二)加强能力建设
生态环境部门要依托科研院所等技术单位加强甲烷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研究,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和业务交流,不断提升环评管理人员和环评单位相关人员温室气体环评的意识和技术水平,
(三)强化宣传引导
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多种传播方式宣传甲烷排放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普及甲烷减排相关知识,解读配套法规政策,收集发布典型案例并宣传推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